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追求

作者: 部门审稿人: 摄影: 视频: 单位: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4-11-06 投稿时间: 点击量:10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等重大原则。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第二个重大原则,贯穿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全文,形成全链条闭环。“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鲜明底色,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追求。

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奋斗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做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要直面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惠民生的事办实、暖民心的事办细、顺民意的事办好,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决定》坚持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住什么、推进什么,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围绕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等各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在就业领域,围绕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等;在教育领域,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等;在社会保障领域,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着力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等等。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强农惠农富农,《决定》提出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这些改革措施,都是为了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中国共产党人初心使命的生动体现,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动力和出发点。奋进新征程,我们必须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各项改革发展的责任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主体作用

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执政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治国理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使各方面提出的真知灼见都能运用于治国理政。”

回顾改革开放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深化,改革开放中每一个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每一个领域和环节经验的创造和积累,无不来自亿万人民的智慧和实践。正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推动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取得一个又一个的伟大胜利。改革开放之所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我们党一开始就使改革开放事业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改革任务越繁重,越要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遇到关系复杂、难以权衡的利益问题,需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不断激发人民群众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上来,同人民一道把改革推向前进。同时还要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

把人民群众作为检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成效的最终阅卷人

改革开放是亿万中国人民自己的事业,始终代表着人民的愿望和追求。改革开放的发生和发展,是中国人民、中国社会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和现实需要。可以说,人民性既是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根本特性,也是人民主体地位的根本特性。由于人民群众是改革开放的主体,所以人民必然是改革成效的评判者,是检验改革成效的最终阅卷人。

在改革开放进程中,我们党始终注重将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这一标准是人民利益至上的体现。改革是否成功,要由人民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最终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始终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人民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谋划什么、推进什么,做到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贯彻落实的情况怎样、反响怎样、成效如何,归根到底也要由人民来打分,由人民来评判。要积极主动抓落实、聚众合力抓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只有扑下身子,紧盯问题不放松,发扬锲而不舍的精神,才能把一个个问题解决在实处,让改革的举措落地见效,让改革释放出强劲持久的发展动力,让改革释放的红利惠及更广大人民。要强化人民监督,以改革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特别是要坚决反对推进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改革举措流于形式,也要防止和纠正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消极畏难、简单草率、推诿扯皮、虎头蛇尾等不良现象,确保改革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作者为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江苏党建研究院副院长,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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